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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基斯坦电力公司投标,中国企业遭遇冷遇,合作前景暗淡?

巴基斯坦私有化委员会在8月28日披露了费萨拉巴德电力供应公司(FESCO)的预审结果。在提交申请的12家投资者中,10家获得了资格,而2家被淘汰,其中之一是K-Electric,因其过去三年的审计财报无法提供,最终选择自行退出。另一家被淘汰的是中国电建的江西电建,其出局原因是提交了全中文的意向书,而巴方要求提交英文材料,给了两周时间来补交,但对方并未响应。作为一家自1987年开始在巴基斯坦投资的中国央企子公司,在当地累计投资约22亿美元,竟然未能提供英文标书,这显然不是能力的问题。

要理解中国企业为何对FESCO的项目不感兴趣,首先需深入分析巴基斯坦电力行业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。近十多年,中资企业在巴基斯坦电力领域已投资约150亿美元,建设了14个能源项目,装机容量超过8000兆瓦。但这些项目大多集中在发电阶段,涵盖建电站、发电,通过购电协议获取款项,这套相对清晰的商业模式与配电公司的职责截然不同,后者需要将电力配送到千家万户,并逐户收回电费。巴基斯坦电力系统遇到的最大难题正是这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配送环节。电力损耗长期高企,部分地区的技术损耗和非技术损耗总计超过30%,而非技术损耗如盗电、虚报及电表破坏等问题繁杂严重,已成为根深蒂固的社会性难题。

截至2026年6月30日,巴基斯坦电力行业的循环债务已达到1.675万亿卢比,配电公司的效率低下和线损情况每年便造成高达326亿卢比的亏损。中资发电企业处于这条债务链的最下游,尽管发电,却无法收回款项。上海电力便是一例教训。2016年,该公司曾计划以17.7亿美元收购K-Electric的66.4%股份,曾被视作中企国际化的标杆,但这笔交易经历了9年的拖延,于2025年9月终止,原因是“巴基斯坦商业环境的变化使交易不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”。这一经历让其他企业在入局前不禁深思。

FESCO的竞标冷淡与一桩41亿的欠款纠纷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。截止2026年6月底,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的18家中资控股电站中,巴方累计拖欠4230亿卢比的款项,其中本金2530亿,滞纳金1700亿,折合人民币约41.4亿元。巴方希望中方免除全部滞纳金,并分期偿还本金,但中方翻阅合同后礼貌拒绝。业已形成的这笔债务并非一朝一夕所致。依据2014年签订的中巴能源合作框架协议,巴方承诺设立循环账户,提前预存资金以防止中资电厂卷入债务链,然而,该账户直到2022年10月才开通,并且每月提款限额仅为40亿卢比,兑现诺言足足拖了八年。中资电站并非援助项目,而是市场化运营的实体,他们需要还款、支付工资和其他费用。若41亿滞纳金被冲销,损失的不是简单的“让利”,而是直接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表。

更重要的是,这一决定的后果。若基于“兄弟情”免除罚息,将导致后续在同类项目中的道德风险和合约精神受到挑战。如果轻易妥协,像越南、印尼及其他拥有中资电力项目的国家将会如何反应?中方的拒绝不仅是为了41亿,还是围绕整个海外投资模式的底线。2026年,巴基斯坦财政部与中方展开了三次谈判,内容包括免除41亿电费滞纳金,中方坚决要求按照商业合同执行;为ML-1铁路升级提供60亿美元优惠贷款,中方则建议寻求亚洲开发银行的支持;第三项是在喀喇昆仑公路改线项目中提供18亿美元的融资,然而中方变更了原先的承诺,不再提供低息优惠。经过多次谈判未能达成一致。

最终,2026年9月3日,巴基斯坦在国际市场上发行了30亿美元的欧洲债券,5.5年期利率为7.5%,10年期则为7.9%。在面对西方机构投资者时,巴方愿意支付接近8%的利息,并承诺按时偿还;而对于依照合同要求滞纳金的中资电厂,却再三要求减免。这种对比表明,巴方在心中早已明确了哪个债务更易处理。然而,情况也在悄然变化。2026年5月,巴方首次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17.5亿元人民币的熊猫债,获得了超额认购,表明双边经济合作正在向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的金融契约框架转变。熊猫债的成功发行是基于市场重新评估巴基斯坦主权信用的结果,而非单纯为了“照顾”。

虽然巴基斯坦在FESCO竞标中将中国企业排除在外,但这并不意味着“巴铁”已经生锈。实际上,双方正在进行更加务实的财务谈判。巴基斯坦需要外资以改进配电公司,但配电环节的政治敏感性及其治理难度远大于发电方面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外资进入配电公司不仅要面对技术和资金的挑战,还有复杂的基层社会结构。与此同时,中国企业也在重新审视巴基斯坦电力市场的风险结构,从建电站的工程问题转向对配电公司经营的综合考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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